【资料图】
证券代码:002329 证券简称: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:2022–08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、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<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等相关议案。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 的 《 证 券 日 报 》 及 巨 潮 资 讯 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上披露的相关文件。 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和《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等相关文件的规定,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激励计划”)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。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,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: 一、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象名单有关的异议。 二、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、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。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如下核查意见: (1)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《管理办法》《公司章程》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具体条件。 (2)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(含分公司、控股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,下同)任职的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核心管理层人员、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,基本情况属实,不存在虚假、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。 (3)激励对象不存在《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: ○ ○ ○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; ○ ○ ○ (4)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、独立董事、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%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。 综上,公司监事会认为: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,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、有效。 特此公告。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
查看原文公告